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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面车位物业有权出租给业主吗

来源:懂式情感网

法律分析:不合法,小区地上的停车位和公共场合属于全体业主,并不属于开发商和物业,物业没有权利出租或者出售小区内部的地上车位,即使是出租或者出售,所得利润也应该是平分给小区全体业主,物业自己把车位租给小区业主是不合法的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,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。

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
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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